北京物理学会个人会员管理条例
(2019年11月17日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北京物理学会(以下简称“本会”)的宗旨,促进物理学及有关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规范本会个人会员管理工作,促进本会组织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入会条件
1. 拥护本会章程;
2.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从事物理研究、教学、技术工作的中国公民;
(2)热心物理学发展,有一定专业知识,积极支持本会发展的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3)在学术上有较高成就,对我国友好,并愿意与我会联系、交往和合作的外籍物理学工作者;
(4)在读的物理及相关专业的博士生或博士后研究人员。
第三条 会员权利
1. 按章程规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参加本会举办的学术活动和其他活动,并享有特定的优惠;
3.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优先取得与本人有关的本会学术资料;
4. 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
5.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四条 会员义务
1. 遵守本会章程;
2. 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所委托的工作;
3.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4. 按规定缴纳会费;
5.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五条 入会程序
1. 个人填写入会申请表,高校人员交本校理事填写意见;
2. 有理事单位理事提交北京物理学会,经理事会或理事会审核讨论通过;
3. 缴纳会费;
4. 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纸质或电子)。
第六条 会费与使用
会员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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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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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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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届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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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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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博士后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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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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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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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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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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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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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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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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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缴的会费由本会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按照财务规定使用。定期公布收支情况,实行民主监督。
第七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两年内无故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八条 会籍管理
1. 会籍由北京物理学会办公室统一管理;
2.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行为的,一经发现,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并取消会员会籍。
第九条 本条例自(常务)理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北京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
会员登记表见附件1
通信地址:北京海淀区成府路209号 北京大学物理大楼中124
联系人:丰伟静
联系电话:010-62751137
Email:fengwj@pku.edu.cn
附件1:
北京物理学会个人会员登记表
会员登记号: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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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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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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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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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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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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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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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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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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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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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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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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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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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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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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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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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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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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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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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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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教
育
和
工
作
经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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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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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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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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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缴会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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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会费票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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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丰快递-到付
(地址:
手机 )
□ 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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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会费开具北京市财政局统一收据(个人姓名)
(如需开具单位,请在“备注”写明单位全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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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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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须知:
1、凡热爱祖国,品质优秀,具有物理专业知识背景,从事物理科研、教学工作,或在与物理相关的其他领域工作者,正在物理系或与物理相关专业就博士生,博士后工作者等,由学会理事推荐,可申请加入北京物理学会。
2、申请加入北京物理学会者,请认真填写本登记表,推荐人签(可电子签)后,将登记表扫描城PDF文件发送至学会Email:fengwj@pku.edu.cn,进行会员资格审核;申请人收到审核通过的Email通知后,缴纳会费。
3、会费标准:
普通会员:可选择每年50元或四年200元;
博士及博士后会员:可选择每年20元或四年80元。
4、会费缴纳方法:银行转账
单位名称:北京物理学会
帐 号:01090327800120105010577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双清苑支行
注意:缴纳会费的附言请务必注明申请人姓名+会费。
5、北京物理学会收到登记表和会费后,颁发会员证,办理周期在一个月左右。
6、北京物理学会个人会员享受:《大学物理》杂志,参加学会主办的学术活动注册费优惠等待遇,参与学会相关科研、科普项目活动,详情见北京物理学会网站。
学会网址:http://www.bjwlxh.cn
学会联系人邮箱:fengwj@pku.edu.cn
学会电话:010-62751137
学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大学物理大楼中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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