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新闻资讯 ||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规章制度
北京物理学会接受捐赠使用公示制度
发布时间:2022.08.25    新闻来源:北京物理学会   浏览次数:

北京物理学会接受捐赠使用公示制度

20165月修订

  北京物理学会是民间性、群众性、学术性、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其学术活动经费来源会费等收入,接受社会捐赠。为增加本会接受捐赠的透明度,特制订本规定:

一、 接受捐赠的范围:
  1. 资金捐赠;
  2. 实物捐赠;
  3. 为学会开展学术活动提供的各类形式的服务。

二、 接受捐赠要采取公示方式
  接受捐赠的资金和物品要进行登记,并向学会理事会提交关于捐赠资金的使用、捐赠物品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将以上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公布。

三、 接受捐赠要遵守国家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对接受捐赠的资金和物品的管理和使用要遵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监督,并接受会员大会和有关财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栏目导航 NAVIGATION
更多>>   
暂无相关信息
更多>>   
中国物理学会  |  北京大学  |  清华大学  |  北京教育科学院  |  北京物理学会
 
Copyright  2024  www.bjwlxh.cn  北京物理学会  版权所有  
地址(ADD):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9号北京大学物理大楼中124    联系电话(TEL):010-62751137   传真(FAX):010-62751137   E-mail:fengwj@pku.edu.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801014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