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高等学校物理基础课程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的通知
(第一轮通知)
各高等院校教务处并转物理院系:
为进一步激发和鼓励青年教师投身物理基础教学、提升教学水平、推动教学内容、手段的改革和教学经验交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物理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物理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中国物理学会物理教学委员会按照《全国高等学校物理基础课程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实施方案(试行)》联合举办2014年“第1届全国高等学校物理基础课程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比赛分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现将决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决赛时间:2014年7月20日(报到时间:2014年7月19日)
决赛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6月20日
决赛地点:四川大学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比赛安排
1. 2014年大学物理理论课的比赛内容涵盖2010版《理工科类大学物理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中的A类要求。
2. 参赛教师根据抽签决定具体的讲课比赛内容,讲课时间为20分钟,可以使用平时讲课的各种教学手段和方法。备课时间为1小时,其间不准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3. 比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
三、参赛要求
1. 参赛人员应为1970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的在职优秀青年教师。原则上至少主讲过参赛课程3轮以上。参赛者日常教学工作认真负责,在比赛年度应有主讲课程的教学任务。2014年每校最多推荐大学物理基础理论课教师1人。
2. 参赛教师由学校推荐报名参加本省的预赛和本地区的复赛。预赛和复赛由大学物理课程教指委地区工作委员会召集,会同物理专业教指委地区工作委员会和各省(市、自治区)物理学会根据本方案并结合本地区特点另行组织。复赛胜出的教师有资格参加决赛, (2014年每个地区推荐2人)。
3. 参加决赛的教师应填写《比赛报名表》,并需由所在高校和复赛组委会推荐和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按通知要求递交到比赛组委会,由组委会对参赛资格进行审定。
4. 比赛须用普通话讲授。
5. 参赛教师每人需交纳 900 元参赛费。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物理基础课程教育学术研讨会”的会务费须另行缴纳,住宿自理。
二、 其他事项
(另行通知)
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物理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教育部高等学校物理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中国物理学会物理教学委员会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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